|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2013 年 10 月 30 日,本公司与赣稀集团签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本公司拟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向赣稀集团购买其持有的赣州稀土 100%股权,交易作价以天健兴业出具并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所确定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公司与赣稀集团协商确定。 根据天健兴业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13)第 703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截至 2013年 7 月 31 日,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为 758,484.41 万元,经本公司与赣稀集团协商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758,484.41 万元。 由于拟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若在国资主管部门备案过程对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价格和发行股份数相应调整。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本公司审议本次交易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3 年 11 月 4 日。 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份发行价格,以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2013年 11 月 4 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均价为基础,确定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部分的股票发行价格为 5.14 元/股,其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的总量,即 5.14 元/股。根据交易价格及发行价格,本公司拟向赣稀集团发行合计 1,475,650,603 股股份。 (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10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的 25%。募集配套资金主要用于收购龙南有色 60%股权、设立国贸公司和矿山建设。潜在控股股东赣稀集团已经出具承诺:本次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不会以任何形式、通过任何途径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底价为股份发行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即5.14 元/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10 亿元。根据募集资金上限和发行底价计算,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涉及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94,552,529 股。由于拟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尚需经国资主管部门备案,若在国资主管部门备案过程对拟购买资产的评估结果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价格和发行股份数相应调整,配套募集资金总额及所发行股份数量也可能相应调整。 |